ASDU品牌产品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方(供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乙方(需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就ASDU品牌产品的销售达成共识并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特约经销范围和协议有效期:
1.甲方授予乙方为 地区ASDU品牌产品销售的特约经销商并约定时间向乙方授予资格书。
2.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如下:
ASDU品牌摄像机系列产品
ASDU品牌球型云台系列产品
ASDU品牌解码器系列产品
其它:
3.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型号、规格、单价另见价格体系
4.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甲方在 地区ASDU品牌产品的特约经销商,该特约经销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2.乙方承诺在特约经销期内停止销售与甲方产品有冲突的其它品牌的产品。
3.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的供货价格、奖励政策及销售计划,等双方合作机密信息透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4.乙方只限在 区域内或甲方暂时未设代理商的地区设置分销网络,但乙方在 区域以外地区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均视为乙方扰乱市场的窜货行为。
5.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产品,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向其客户提供授权产品,双方均不替对方的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6.产品的价格制订及发布权属于甲方,甲方将定期向乙方通报价格政策。乙方享受甲方制订的全国统一的一级代理商价格。
7.乙方在进行有甲方支持的广告宣传时,应遵循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8.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向用户明确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是甲方在当地的分支机构。
三、奖惩原则
1.乙方按承诺完成从甲方购进货物合计的每月最少数量伍万元,并按协议结清货款时,甲方以资鼓励,实行季度结算,按季度销售总金额(不含已进行过价格补偿的产品、特价机型产品、广告赞助市场推广的机型产品)的 返还给乙方,甲方将以等值的货物或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
2.年度总结时,甲方将奖励严格履行协议,且年销售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特约经销商,奖励办法是甲方将组织达到条件的特约经销商境外游一次。
3.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平面广告支持,即乙方销售区域之平面广告宣传商报请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乙方销售区域之平面广告费用。
4.签定协议后,乙方如需举办区域市场促销活动,需求甲方给予支持,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承诺的月任务额并结清货款时,甲方以资鼓励,最大可能地承担此项费用的50%,且以等值货物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5.协议签订后,乙方如有大型项目运作需甲方支持时,应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寻求第三方或私自对甲方产品进行仿冒或贴牌,一经查实,取消特约经销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甲乙双方应该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针对甲方产品的假货及窜货行为。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有窜货行为,将对其采取根据货款总额的20%给予罚款。数额较大者,将立即取消乙方特约经销商资格,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有责任共同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若违反甲方制定的授权产品报价、销售最低限价的规定,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序对乙方进行罚款,、停货、取消特约经销商资格的处罚。甲方鼓励乙方对违规经销行为的投诉。
9.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技术文件等。
10.甲方在产品进行价格下调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乙方相同机型的存货进行价格差补偿。补差金额的计算方法:
(调价之日算起前45天内乙方的最后一批进货数量)*(下调前的进货价—下调后的进货单价)。
返还方式:以与补差金额等值的同类产品返还给乙方。
以下情况不进行价格补差:
已进行过价格差补偿的产品;
甲方给乙方的特价机型产品;
甲方给乙方的广告支持,活动赞助的机型产品;
四、商务事宜:
1.订货规定: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填写《XXXXXXX有限公司供货合同单》(见附件—1)。经双方盖章,授权人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乙方向甲方订货时,每次进货量最小不能低于壹万元。
2.收货规定: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天内应向甲方确认机型、数量无误。若收到甲方发货凭证通知后的十天内乙方不回应确认,视同乙方已按质按量收到甲方供应的货物。
3.运输及保险规定:甲、乙双方实行协议货物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原则上,需要中转货运公司后才能到达的,发货时需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供货原则: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报各种产品供货情况,在不能满足乙方订货需求时,有责任向乙方提出建议和指导。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甲方承诺接到订单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5.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在首次完成一定数量货物订购并结清货款时(原有合作的老客户除外),自下月开始将采取月结的付款方式,即每月25—30日为双方兑帐日期,次月10日前乙方必须付清上月货款。逾期一个月未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甲方并将按未付款的0。2%每天收取滞纳金。乙方必需按甲方授权指定的方式、帐号、人员来 进行付款活动。
五、其它:
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如实填写《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并向甲方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上述证件如有变更,应在10日内提供书面变更说明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相关证件,传真件签字盖章后有效。
2.为了更好地实现双方的销售目标,乙方有义务按时真实、准确地填报甲方的商务系列报表(见附件—3),此项完成情况将列入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范畴。该报表是甲方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现状、有针对性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工作的依据。甲方要求签写的商务报表,不触及乙方经营方面的内部保密资料。
3.相关支持:
a)新产品支持:甲方在有新产品推出时,将组织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新产品发布会或甲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乙方举办新产品培训;
b)技术支持:甲方有义务通过电话、网络、邮箱等方式向乙方提供24小时技术服务,当以上方式还不能解决问题时,甲方尽可能地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相关费用由问题责任方负责)。
c)销售培训支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营销管理、产品技术系统集成、广告宣传等方面。
4.某产品停产或换型,甲方需提前60天向乙方书面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协调好销售工作。
5.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按ASDU品牌售后服务执行(见附件—4),乙方必须向客户承诺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一定数量以上发到甲方维修。
6.原则上甲方不对售出货物作退换货处理,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的物品除外。确因甲方原因经甲方确认可以退换货的,所退换的货物必须是包装完整、出厂标贴没有损坏、没有使用过的产品。
7.本协议及附近的解释权在甲方。
8.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署补充文本,补充文本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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